新闻中心
根据《舟山市普陀区青年(大学生)创业资助补贴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舟普人社〔2017〕18号)文件精神,为充分发挥创业引导扶持资金在促进创业、带动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,现就做好2023年度舟山市普陀区青年(大学生)创业资助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补贴对象为以法人名义在普陀区范围内创办企业(民办非企业单位)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青年(大学生),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(二)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(或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)之日起实际经营满6个月(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);
(三)法定代表人必须为补贴对象本人,法定代表人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%,且未在其他单位参保;
(四)申请人需为本市户籍,大学生的户籍不限。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(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对获得各级创业大赛、创业评选表彰的创业项目或个人;或由经认定的创业导师、风投机构、创投机构推荐的项目,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。
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发文之日起向普陀湾众创码头服务中心申请,申请截至2024年4月25日,逾期不再受理,已享受过创业资助补贴的不可重复享受。
线下报名地点:舟山市普陀区普陀湾众创码头服务中心(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765号海景时代广场三号楼613室);
2024年欧洲杯直播
上一篇:最高5000元!孝感这项补贴来了内附申请方式! 下一篇: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湾区职场导师招募公告